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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课为平等而战(第1页)

第3课为平等而战

在前面两节中,我们曾提及,清教徒们是为了自由逃离英国,前往荷兰,并最终前往美洲。但除了自由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因素,那就是尽管以亨利八世为首的英国政府不爱他们,但他们还是很爱国的。因此,他们最初选定的在美洲的落脚点也是并不成熟的英国弗吉尼亚殖民地,而不是其他欧洲殖民国家如西班牙在加勒比群岛上的一些较为成熟的殖民区域。说简单点,他们还是想做个英国人,而弗吉尼亚殖民地天高皇帝远,恰恰能满足他们既能做英国人又能自由地信仰自己的教派的双重要求。另外,他们并不只是怀揣着一个目标就茫然上路的。事实上,率队的威廉o布雷德福早在上船之前就在弗吉尼亚公司(英国的殖民地最初都是以公司的形式建立的,所以弗吉尼亚公司其实就是弗吉尼亚殖民地)购买了一份土地专利,并据此建立了一家股份公司。可惜天公不作美,海风和洋流直接把他们送到了一丝英国基因也未曾浸染过的科德角,这下可好,不管是早有准备的威廉o布雷德福,还是其他人,倒是都自由了,但未免自由得过了头--这里不属于任何有组织的政府的管辖范围。网

上曾有人笑谈,也许是他们过惯了被管理的生活,乍一来到这没人管的地盘,非常不习惯,因此当务之急就是给自己制定一套枷锁一也就是我们前面曾经提及过的《五月花号契约》。

这位网友的玩笑话自然当不得真。事实上,《五月花号契约》既不能等同于宪法,也不是后来的美国宪法中各项规定的范例,它只不过是那群清教徒当时急需使用的生存手段之一。如果没有这份《契约》,乘客们在漫长旅途中积累的纷争和怨气,很可能会在恶劣的生存环境刺激下引爆,引发激烈的内争,到最后没准大家都得去真正的”天堂“向上帝报道。有了它,遵循它,大家才能不分长幼强弱、贫富贵贱,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别的不说,至少生存机率较大。另外,这份《契约》也不像我们现代人想象的那样,就是订个规定,你遵守我也不能违犯那么简单,它的根源还在宗教上。我们在前面总是说到”这批清教徒“这个词组,实际上,这群人当中并不全是清教徒,只不过清教徒占了绝大比例而已。当然,不是清教徒至少也是信仰上帝的基督徒,而人们之所以订立《五月花号契约》,就是为了让在场的所有人都达成共识,组成教会,并期望以教会之名与上帝结成契约,使自身得到救赎。总结起来说,这既是这批人之间的契约,也是他们与上帝的契约。我们看一些西方电影,总是会看到有些人在某些场合会把手放在《圣经》上起誓,这在信

仰大多不太强烈的中国人看来就有些忽悠的成分,但在信仰基督教的西方国家这绝不是忽悠。甚至于,在一些国家,一个人把手放在

《圣经》上起个誓,他的话就可以被作为呈堂证供。当然,在很多时候,它是有前提,比如这个人必须是个白人,等等。

这真是个讽刺--我在这里居然用这么一个事例引出了我们这

一节的主题,美国重要精神之等。毫无疑问,《五月花号契

约》中”平等“是最为重要的一点,这直接反映在了契约的文字中: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我们,下面的签名人,作为伟大的詹姆斯一世的忠顺臣民,为了给上帝增光,发扬基督教的信仰和提高我们的国王及国家的荣耀,我们漂洋过海,着手在弗吉尼亚北部这片新开拓的海岸建立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的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组成一个公民自治团体。为了使我们更好地生存下来并达成上述目的,也为了所有人的公众利益,我们将根据这项契约颁布我们应当忠实遵守的公正、平等的法律、法规和命令,并视需要任命我们应当服从的行政官员。”

关于这份《契约》的重要性及伟大之处我们就不必细说了,别人已然说得太多。我们要说的是,尽管这批清教徒无比爱国,订立这份英王许多年后都未必知道的《契约》时都不忘“提高我们的国王及国家的荣耀”,但直到71年后,也即1691年前,这批清教徒以及他们的后代应该是颇为寒心的--如果他们真的那么爱国的话一英国当局始终没有像对待其他殖民地一样给他们颁发政府特许状。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所开辟和耕种的土地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可,当然也不被保护。说他们是英王的弃儿,似乎并不为过。直到1691年,由于多种因素,该地与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合并为马萨诸塞湾英国皇家殖民地,弃儿及弃其子孙们才算有了正式的名份。

在之后几十年间,包括这批清教徒后裔在内的美洲大陆上的英国殖民者们,一方面战天斗地,努力生产,一方面配合英国政府在美洲大陆上南突北进,进行了一系列的作战,最终于1763年肃清了他们在北美大陆上的最后一位欧洲表亲--法国人。然而没过多久,他们与自己的祖国英国竟也翻了脸,并因此促成了美国的独立。原因倒也简单,英国人依旧不把他们当英国人看。他们确切的称呼是

“新英格兰人”。与此同时,他们中的很多人尤其曾经参与过与法国人的战争的人,都对英国士兵的傲慢、英国军官的粗暴心怀愤恨。但一来先前需要在北美大陆上和其他国家的殖民者为生存和利益竞争乃至战争,二来人们的君主制观念根深蒂固。包括后来领导美国独立的国父华盛顿在内的很多精英,直到独立战争爆发前不久每天晚上都是要“为英王的健康干杯”的。另一位美国缔造者本杰明o富兰克林也曾骄傲地宣称:“我是英国人。”

仅仅是身份上的不认同,“新英格兰人”还能忍。最终的问题还是出在了利益上。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交代过,英国政府早就与议会达成了协议,未经议会通过,国王不能对英国公民征收任何税收。但新上任的英国首相乔治o格伦维尔显然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在他的一些同僚们看来,他的智力比大多数人都迟钝,但在事业上比大多数人都顺利。他笨拙、说话啰嗦,对建立规章制度有着不同寻常的狂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他唯一的娱乐方式竟然是料理公务!在他的主导下,英国政府逐步推出了好几部旨在向“新英格兰人”征收税收的法律及相关法律,如《印花税法案》。简单来说,就是发行一种印花税票,规定要将其粘贴在所有印刷品和法律文书上,包括报纸、小册子、说明书、年历、证券、租契、商业合同、法律证书、执照、担保凭据、船只通关证、毕业证书乃至扑克牌;再如《货币法案》和《航海条例》,前者旨在禁止“新英格兰人”印行自己的纸币,后者则旨在打击偷税漏税严重的殖民地走私商。

这一系列举措立即让格伦维尔成为了众矢之的,《印花税法案》更是首当其冲。它让“新英格兰人”意识到,格伦维尔和他代表的英国议会正在剥夺他们手中的财产权,这无疑是实施暴政和奴役的表现。于是,有关印花税的争论最终点燃了美国独立的火花。尽管格伦维尔后来说过这样的话:“美洲各殖民地之所以叛乱,根子不在于《印花税法案》,《法案》不过给了他们一个煽动叛乱的可乘之机而已。”站在我这个中国人的立场上看来并非没有丝毫道理。而且还有一个不容忽略的事实是:在与法国持续的战争中,英国对本土人民的税收一直重于对美洲大陆上的英国殖民、移民者。换言之,至少这一点儿上,反倒是对英国本土人民不太公平了。当然,美国独立的根源说到底还是因为以格伦维尔为首的英国当局忽略了“新英格兰人”早就深植于内心中的“平等”意识,或者说他根本就是有意为之,他既不想平等地对待“新英格兰人”,也不想平等地对待英国本土公民,只想为国王重夺早已失去了的大权,顺便为自己攫取权力与荣誉。

如果说上面这段历史中所蕴含的“平等”元素并不太强烈或者说不具备多大说服力的话,那我们只好提一提美国人最不愿意提及的肤色问题了。

事情还得从印第安人说起。在欧洲殖民者踏足美洲大陆之前,印第安人就已经在欧洲大陆上繁衍生息了上万年,并建立起了灿烂的文明。当然,印第安人的创建的文明也仅限于农耕文明,在欧洲的工业文明及枪炮面前,他们的文明很快便显露出劣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曾经讲过的“五月花号”上的那批清教徒与附近印第安人部落之间的和谐友好的局面,在整个美洲大陆基本上就是个奇迹。至于究竟是印第安人先射的第一箭,还是欧洲人先开的第一枪,并无明确记载,但最终的结果众所周知,成千上万印第安人不断死在欧洲人的枪炮之下,他们昔日的家园也沦为了欧洲人的土地。除了死于战争之外,他们还得面对另一个魔鬼--欧洲人带来的传染病,

如天花。有关资料显示,事实上死于此类欧洲传染病的印第安人远高于死于战争的人数。总之,美洲大陆人少了,地多了,尤其是欧洲殖民者手中的地多了,于是历时400年的奴隶贸易逐步繁荣起来。尤为讽刺的是,在上文中为自由而战、为平等而战的英国殖民者们最为崇敬的总统华盛顿,本人就是个大奴隶主,而且正是因为他的因素(即使不是全部因素),美国人不仅把《独立宣言》中关于废除奴隶制的条款给删了,也没有让它出现在当时的宪法中。直到去世前,华盛顿才良心发现,释放了自己名下的124名奴隶。而他的妻子玛莎名下的另外153名奴隶,则被玛莎赠送给了她和自己的第一任丈夫所生的后裔。

最早发出废除奴隶制的呼吁的人应该是潘恩。1775年3月8日,时任《宾西法尼亚》杂志编辑的潘恩在《在美洲的非洲奴隶》一文中,愤怒地称“对黑人的奴役是谋杀、抢劫、**恶和野蛮的行为”,他呼吁北美人以“沉痛和憎恶的心情立即停止并废除这一制度”。在他的影响下,几个星期后,北美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废奴组织一“美洲废奴协会”就成立了。然而直到18世纪中期,废奴运动才最终以战争的形式拉开正式序幕。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的亚伯拉罕o林肯,无疑是这场积极运动的主要推手,但“南北战争”最终打响,却也不完全是因为废奴主义。林肯本人或许是个打心眼儿里憎恨奴隶制的人,但支持废奴主义的北方人未必都那么高尚。一个隐讳的原因是,到了19世纪中期,美国北方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经济和南方的奴隶制种植园经济都取得了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南北矛盾”也开始显露并逐渐激化。北方的资本家们想进一步发展,但缺乏劳动力资源,同时又不能重启罪恶的奴隶贸易,便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放到了南方为数众多的奴隶身上,而南方自然不愿意放人,不然难道让奴隶主们放下顺手的鞭子,然后重新操持自己早就忘了怎么使用的农具?

1850年,美国发生了两件大事。其一南方各州凭借他们在国会中的优势通过了《逃亡奴隶法》,规定南方奴隶主有权到北方各州追捕自己逃亡的奴隶。同年,斯托夫人的力作《汤姆叔叔的小屋》岀版,它的问世使得“解放奴隶”的呼声响彻全美。林肯在后来接见这位女作家时更是幽默地称她为“发动了一场战争的小妇人”。十年后,正当南北双方处在焦灼之际,久经政治磨难的林肯终于登上了总统宝座。他是美国首位共和党总统,支持民主党同时也支持奴隶制的南方各州,没等总统烧起自己的新官上任之火,反倒先给对方来了个下马威--闹独立,搞分裂。南卡罗来纳州、佐治亚州、亚拉巴马州、佛罗里达州、密西西比州、路易斯安那州和得克萨斯州先后宣布脱离联邦,并把杰斐逊o戴维斯推举出来,另立总统,要与北方对着干。林肯冲冠一怒,美国内战宣布打响。为釜底抽薪,林肯还及时推出了《宅地法》,发表了《解放奴隶宣言》,规定任何人只要交10美元,就可以在西部获得160英亩的土地。消息传到南方,用中国话说,奴隶们那是“删蝴”地往北跑,其中包括很多身无分文的奴隶--路上说不定能捡到10美元呢!与此同时,占领了道德高地的北方军也打得有声有色。最终,南方投降,奴隶制在美国废除了。

奴隶制废除了,就意味着黑人与白人平等了吗?绝对不是。事实上,直到今天,如果有人告诉你美国人人平等,那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平等。美国白人对有色人种的歧视是客观存在的,比如在某些社区,黑人不能坐在公交车的前面,只能坐在后面,某些高档场所拒不接受黑人消费等,时至今日还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在收入与

世俗意义上的身份、地位等方面,黑人更是不能与白人相提并论。

写到这儿,忽然想起前段时间,在网上看过一篇挺有意思的小文章,该文作者说,中国人喜欢围观,这不是什么民族劣根性,相反这还是民族优势。比如在印度,人们就从不围观,为什么?这里印度的种姓制度造成的。尽管印度早已废除了种姓制度,但数千年来种姓制度造成的种姓歧视在印度不少地区,尤其是农村仍相当严重。严重到什么程度呢?就事论事,严重到了跟下等种姓的人一起围观都觉得有辱自己的种姓的程度。为了确保不受辱,所以印度人选择不围观,因为围观的人当中难保没有下等种姓的人--可谓谬论中的精品了!

有意思的是,这篇文章居然不小心流落到了印度的某个网站上,结果被一位善辩的印度人驳得惨不忍睹:我们印度的种姓制度是不好,但中国人见到有权有钱的人就点头哈腰也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吧?

汗颜之余,我们就不得不佩服美国人了。尽管美国未必人人平等,但普通美国人那种绝不因自己经济实力、个人能力等方面不如某些人就自觉低人一等,更不会因为对方是富商权贵乃至总统就对其高高仰视乃至无原则的认同的态度,无疑值得很多习惯拿着谄媚当尊重,拿着奉承当礼貌的同胞们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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