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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课要法治不要人治(第1页)

第11课要法治,不要人治

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若论占据中国各大网站头条时间最长的美国新闻,恐怕非“美国政府关门事件”莫属。一时间,这着实让不少憎恨美国的同胞们高兴了一阵子。之所以如此,就在于在很多中国眼里,一个国家的政府若是停止运转,那是不可想象的一基本上马上就会导致社会混乱和动**。客观地说,包括美国政府本身也不想关门,但是,尽管美国政府关门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包括经济上的损失,但美国并未因为政府关门引发经济和社会危机,国家依然稳如磐石,公民依然照常生活,虽然不乏批评之声,但总体来说堪称“淡定”。

那么,直奔主题--美国政府都关门了,却为什么没有引发社会混乱和动**呢?这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美国强大而稳定的宪治、分权和制衡体制、严格的法治。关于前两点,我们在以后的章节中会有具体讨论,本节只讨论美国的法治。

既然是谈法治,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案例入手。下面我们就

先来回顾一下一个对美国历史以及整个国际新闻界都有着长远影响

的惊天大案--“美国诉尼克松案气

事情要从1972年6月17日说起,当天凌晨,美国民主党总部水门大厦的安保人员在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办公室里抓到了5名窃贼,为首一人名叫詹姆斯o麦科德,此人乃是当时正在与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麦戈文激烈角逐的时任美国总统、共和党人尼克松的首席安全顾问。很显然,他们不是普通的毛贼或大盗,而是来偷窃与尼克松连任总统有关的情报来的--所谋者大。由于正处在竞选的风口浪尖,民主党负责人没理由不把这件事捅给媒体。当天,《华盛顿邮报》就把这件事报道了出来。很快,在众多媒体的推波助澜下,这件事迅速被闹得沸沸扬扬、人皆尽知。

值此敏感时期,而且又是与自己有关,尼克松没法不站出来表个态。他当时的答复是--”白宫班子和本届政府中,没有一个现在受雇用的人卷入这一荒唐事件。“他还故作镇定地表示,”令人痛心的不在于发生了这类事,因为在竞选中一些过于热心的人总会做些错事。如果你企图把这类事掩盖起来,那才是令人痛心的。’‘不多时,尼克松的手下们也开始积极出手,或者把“水门事件”解释成为古巴人为了自己的民族利益而进行的窃听活动(被抓的5人中有3个古巴人),或者把这一事件说成是民主党人自导自演的一场贼喊抓贼的闹剧,其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尼克松的支持率。还别说,美国人一时之间竟被尼克松及其团队轻易地糊弄了过去。当年,尼克松如愿再度当选总统。

但是,尼克松大选胜出,再主白宫,并不等同于“水门事件”已经结束。在他与手下弹冠相庆之时,来自知情人的一封又一封检举信不断被寄到法院和报社,说“水门事件”其实另有隐情。最后,借助越大越大的舆论,民主党占优势的美国国会,决定成立一个特

别调查委员会,直接介入调查,且矛头直指尼克松。没多久,首犯麦科德便在法庭上将白宫法律顾问迪安暴露了出来。而尼克松则决定弃车保帅,让迪安当替罪羊。这实在是个愚蠢的决定。因为迪安作为法律顾问,心知这件事自己绝对不能扛--那样自己将面临40年的徒刑!那可不是4个月或者4年!自己是不是还能活40年都未可知,余生可不能都来服刑。于是,本着“将功赎罪”的想法,迪安主动向检察官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同时指出正是尼克松及其心腹幕僚策划、实施并在事发后精心掩盖了“水门事件”的真相。

按说,人证物证俱在,尼克松该认罪了吧?但他依旧不承认自己就是主谋,只避重就轻地承认了自己的窃听活动,并说那是为了国家安全考虑,是合法的,从罗斯福总统以来,每个总统都这么干。他企图再次蒙混过关。

与此同时,调查委员会则掌握了一个新情况:尼克松从1971年年初起,为了记录与手下的谈话和电话内容,下令在白宫办公室里安装了窃听系统。委员会要求尼克松交出有关的录音带和文件资料。尼克松先是以行政特权为由拒绝交出,然后又把事情闹到上诉法院。不料,上诉法院的法官们一点儿也不给他面子,大家一致认为:虽然你是总统,但你现在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嫌疑人--你还是交吧!

尼克松还是不交。不仅不交,他还蛮横地下令,要司法部长理查德森免去特别调查委员会负责人考克斯的职务--看你还怎么让我交?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理查德森非但没有言听计从,反倒给他递上一封辞职信--这事儿实在太为难了,我不干了!尼克松非常淡定地把球踢给了副部长拉克尔肖斯,肖斯有样学样,也拍拍屁股走了人。尼克松不依不饶,又把球踢给了司法部第三号人物博克,博克本来也想辞职,但被理查德森劝住了--司法部一天之内所有的领导都辞职了,那还了得?没办法,博克只好不情不愿地留了下来,并解雇了考克斯。

但尼克松解雇不了所有人。也不知谁把这件事的内幕第一时捅给了电视台,结果没多久全美各电视台都中断了正常的节目,齐刷刷地向美国观众播放这一爆炸性丑闻。这下,不止美国老百姓愤怒了,连宗教界都愤怒地指责尼克松。大学生开始组织游行,有些媒体甚至把尼克松与希特勒相提并论。

在民意的推动下,国会决定对尼克松进行弹劾。尼克松则下定决定顽抗到底,他一方便强调自己的行政特权,一方面交出了被删得千疮百孔的录音。这下,连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也被激怒了--你这不明摆着藐视我嘛!大法官明确宣布:尼克松虽然是总统,但必须像其他美国公民一样,老老实实地交出有关的录音带。如果尼克松继续顽抗,事情会怎么样呢?不知道,事实上,尼克松迫于压力交出了未删改版的录音带,相关检察关在里面找出了有力证据--在“水门事件”发生后6天,尼克松曾指示他的助手,让中央情报局阻挠相关部门调查该事件。

尼克松本人或许还想说些什么冠冕堂皇的说辞,甚至有赖在总统宝座上的想法,但他不要脸,美国民主党还得要脸,共和党的参议员和众议员几乎全都建议他辞职,众叛亲离的尼克松不得不于1974年8月8日晚上发表电视演说,向全国人民宣布辞去总统职务,从而成了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也是迄今为止第一位因丑闻而中途下台的美国总统,只是因为美国宪法赋予了美国总统’‘豁免权“这一行政特权,他才免于被治罪。

这就是美国。总统犯了错,照样得下台。但让我们佩服的不是

这个,而是,在那些复制了美国式民主或者直接说是由美国在背后搞乱的民主式国家,遇到类似的情况时,最终结果不是引发内战,就是引发动**,唯有美国能轻松拿下美国总统而不伤国家根基,真是既让人羡慕又让人愤恨!

看过了大案,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个小案子个与我们的同

胞有关的”小案“。

2012年4月,环球网报道:两周前,美媒报道,艾奥瓦州一个21岁的中国留学生唐某以租屋看房为名,进入被害女子家中,随即绑架并强奸了该女子。在强奸过程中,他还威胁被害人”你最好听话,我身上有刀事后,他又拍下了被害人的裸照,并威胁其不得报警。目前,唐某已被当地警方抓获,被控一级绑架及性虐待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终生监禁。这一案件本身就足以引发震动了,谁知案发后不久即赶赴美国的唐某的父母又将此案进一步推向了风口浪尖。据当地警局出具的犯罪起诉书称,唐某的母亲和父亲于4月5日赶到艾奥瓦州,住在唐某位于当地的一所公寓内。在此期间,唐某父母对人宣称,他们会找到指控儿子强奸的女子,并“劝说”其改变口供--他们会付出相应的金钱代价。一位朋友(中间人)把二人的话转告了被害人,但她随即通知了警方。目前,艾奥瓦州警方已对二人提起诉讼

先不论上述当事人会面临怎样的处罚。用一位网络公知的话说:唐姓留学生涉嫌强奸被捕,其父母之所以企图贿赂受害人,撇开“护犊之情”,无非是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钱能颠倒黑白,钱能徇私枉法。冷静地说,唐姓留学生父母的行为并非个案,至少在笔者的生活圈中认识的很多人,一旦家属触犯法律,东窗事发,其家属大多都会在第一时间动用些关系和金钱去“公关”。即使不能大事化了,至少能够大事化小;即使不能私了,但大多能够“摆平”。说白了,至少能少判个几年。这种思想并非近年才有,而是中国数千年来人情社会、人治社会的自然遗传,而且惯性相当大。如是,唐姓留学生的父母才会在第一时间抛出金钱,错上加错。

当然,我们这么说并不代表美国的法制建设就一定比中国好。但抛开这个案件本身不谈,我们中国人身上确实普遍存在着一些亟须扬弃的“法治”思想。比如,在很多家庭,一旦有家庭成员犯了罪,入了狱,不管能不能“捞”出来,大多力所能及的家庭都会,,捞“一,,捞”--这前面已经讲过,至少从亲情上,这多少可以理解,但真让人无话可说的是这些人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亲人之所以会入狱,是因为他犯了法,而是称之为“倒霉”!他们的家人甚至会认为“犯罪也是一种牛B的表现”!再一点:这也是中美两国人最本质的一点:中国人向来讲究以和为贵,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能息事宁人就息事宁人,以至于有些人遇事根本把握不住相关的尺度;而美国人则习惯于遇到纠纷、问题时寻求法律渠道解决,即使做不到遵法守法,但依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早已成了大多数美国公民的自觉意识。用中国话来说,就是美国人民相信“不告白不告”,只要能想到告状的理由,那就绝对告你没商量。有些美国的人的起诉用中国人的眼光看来简直就是太有才了,与之相匹配的是,美国的一些法官也相当有才,居然像判我们前面讲述过的“伊迪丝之母诉劳拉三世幼儿园”案一样判了原告获胜。也不知是不是受这些天才法官的影响和鼓励,美国人居然还设了个“斯黛拉奖”--专门奖励那些在最离奇的民事赔偿案中获胜的起诉人。

“斯黛拉奖”这个名字,源自于1992年的“斯黛拉诉麦当劳案”。当年2月的一天,年过七旬的美国老太太斯黛拉搭乘外孙驾驶的车子,在路过一家麦当劳时买了一杯热咖啡,然后上车离开。车子驶离麦当劳不久,斯黛拉把咖啡杯放在双膝之间,左手拿着糖袋,右手试图打开杯盖加糖,没想到一不小心,整杯热咖啡全部洒在了其**,致使腿部三度烫伤。这事儿要出在中国,我们只能对老太太表示一下同情,怎么说,她也没有告麦当劳的理由。可在美国的斯黛拉偏偏就起诉了麦当劳,并且最终赢得了64万美元的赔偿金。美国法院之所以判决斯黛拉胜诉,在于他们认同斯黛拉及其律师提出的两大理由:一,麦当劳的热咖啡温度高达82?86度,据说此温度范围内冲泡的咖啡口感最佳,但它比其他餐饮企业的热咖啡温度整整高出了10?16度。为了顾客的安全而不是仅仅是口感,其他餐饮企业尤其是连锁企业早就降低了温度,唯独麦当劳依然固我。二,即使麦当劳出售“高温咖啡”没什么不对,但它在出售“高温咖啡”时没有尽到提醒及警告责任,如在店内或咖啡杯上明显位置注明“高温热饮、小心烫伤”等字样,而且麦当劳用的还是价格低廉的一次性纸杯,很容易因意外失手导致咖啡泼洒,烫伤当事人。此外,斯黛拉及其律师还指出,其实早在此之前,麦当劳就发生过类似事件,确切地说,是最近10年来发生过700起。更令人可恨的是,麦当劳居然始终没有就“高温咖啡”与烫伤事故频发之间的关系进行过研究、咨询,从而采取有效措施,以绝后患。说白了,麦当劳只顾着赚钱了,完全无视消费者的安全……尽管麦当劳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当庭表示上诉,但不久便被驳回,只得乖乖支付了赔偿金。

我们来看几个获得了“斯黛拉”奖的案例,轻松一下:

一得克萨斯州有位名叫凯瑟琳的妇女告赢了一家家具店,得

了78万美金的赔偿,原因是她在家具店内奔跑时被一个小孩绊倒后

扭伤了脚关节,而且绊倒她的小孩还是她的儿子!

-洛杉矶一位19岁的青年卡尔得到了7。8万美元的赔偿,因为他的邻居开车轧了他的手当时他正试图拔掉邻居汽车上的气门塞,且聚精会神到了根本没注意到车主就在车上并准备倒车!

一宾州有个笨贼名叫特伦斯,他在一家住宅里行窃时,无意中进入了主人的车库,当他试图从车库离开时,车库的自动开门装置坏了,车库门开不了,他身后回到房屋的门也被自己随手从里面“撞”上了。此后8天时间,房主一直在外度假,他靠着一罐可乐和一袋狗粮勉强活了下来--义愤填膺的他怒告房主投保的房屋保险公司让自己遭受了8天的精神折磨且濒临死亡,结果赢得了50万美元的赔偿!

-阿肯色一个名叫杰瑞的人,他的屁股被邻居家的狼狗咬伤了--因为他拿玩具枪不停地打那只狗法庭判决狗主人赔偿他14500美元,另加医疗费用。

一费城一家餐馆输掉官司被迫付给一位来自宾州的名叫安泊的小姐11。35万美元,因为她踩上了地面上的饮料滑倒后跌碎了尾骨--而地上的饮料正是一分钟前她在争吵时将饮料泼向男友未中而落在地面上的!

一特拉华州的一位名叫卡拉的小姐为逃避3。5美元的门票,想从厕所的窗户爬进一家夜总会,结果摔倒后跌掉了两颗门牙。最终,法院判定夜总会赔偿她1。2万美元加补牙费用。

-俄克拉何马州的马芙先生买了一辆崭新的旅行车,在回家的高速公路上,他把自动巡航定在70英里的时速,然后离开驾驶座到后面去倒咖啡,结果车子开进了沟里--侥幸未死的马芙先生伤愈后立即将该车制造厂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车子的说明书上并没

有说不可以离开驾驶座到后面去倒咖啡结果他获得了175万美元的赔偿,外加新车一台!不久,该汽车制造厂把“驾驶时不可以离开驾驶座到后面去倒咖啡”加入了车子的说明书中。

这就是美国,既有让人佩服的一面,也有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一面,同时也有颇具美国特色的一面。比如,美国有个州叫伊利诺伊州,该州的法律明文禁止赌博,但后来该州的官员认为绝对禁赌不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于是就授意当地法院在法律原文上动动脑筋。负责此事的法官很快发现,立法原文中写到--禁止在伊州的“土地”上赌博--既然只是禁止本州在土地上赌博,那我们不在土地上、而是在水面上或者空中赌博不就得了!于是,在伊利诺伊州,在船上开赌场就合法化了。再后来,只要在湖里打上桩,在桩上建上房子,也可以开赌了。再后来,直接在房子里建一个大水池如游泳池就可以开赌了……举这个例子,无非是想告诉读者朋友,天下的乌鸦一般黑,美国的法治建设固然先进,但也并非天衣无缝,可以学习、借鉴,但也不必五体投地、生搬照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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