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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长岛之夏3(第1页)

长岛之夏(3)

丽莲买了两套新泳衣,一套是连体的,一套是分体的。而买了泳衣之后,还有很多东西要买,所以这实际并没有花她很多时间,她做决定都很快——搭配衣服的鞋帽、包袋、头巾等,都属于行头的一部分就不说了,旅行也不只这些东西要买啊!

实际上,丽莲大采购了两天才做完这件事。

“……您在长岛住哪儿呢?是预定了海滨别墅吗,还是村子里的房子?”克里斯托弗送丽莲回上西区公寓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那些房子总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实际我在长岛也有一所房子,可以借给您。”

克里斯托弗在长岛的房子是海滨别墅,他去长岛度假时就会住在那里。而根据他的计划,今年肯定会去住——他不一定每年都去长岛度假,即使纽约富人真的很喜欢往长岛跑(毕竟是纽约后花园),但丽莲这个夏天都会呆在长岛,一切就无需多说了。

“哦……不用,我已经预定了一所小房子,英式的乡村别墅,就像是阿加莎笔下,马普尔小姐会住的那种。至少看照片是这样,我的代理人保罗给我看了那所房子的几张照片,包括外观和房子内部。”丽莲委婉地表达了拒绝。

或许美国人对借度假屋给恋人感觉很正常?但对华夏人来说,这是一个过于暧昧的信号了。甚至不只是暧昧,还涉及到自尊心……接受普通的礼物无所谓,可住到对方的房子里?这和礼物不一样,让人有依附感,好像不自觉就矮了一头了。

尤其克里斯托弗是个货真价实的富三代+创业成功者,丽莲就算获得了一些成功,就财富来说也和对方不是一个阶层的——这就更敏感了。

当然,并不是丽莲在乎这种阶层的差异,所以敏感。别的不说,她作为穿越者,都有了第一桶金了,还怕将来在财富上会有所欠缺吗?她的‘敏感’,更像是上辈子所受教育造就的‘本能’,借住富有追求者的房子什么的,下意识会回避这个。

或许克里斯托弗是她正式男友还好一些,但在date期,就更不可能接受这个了。

然而这在克里斯托弗的感知种,则更像是丽莲对他的疏离,是两人还不到那个阶段的明确回答——虽然是说出前就可以预计到的回答,还是让克里斯托弗不自然了几秒钟。

“……听起来还不错,长岛的确有一些可爱的乡村房屋……您打算明天就去吗?我送您吧。”克里斯托弗很快平复了心情,提出送丽莲去长岛。

这次丽莲没有再拒绝,点了点头:“明天吃完午餐后出发怎么样?长岛离的不远实在太好了,开车只要两三个小时就能到……您到时候开装很多行李的车来好吗?emmm,您有那样的车吗?”

这年头也没有suv之类比较能装的私家车型,私家车普遍只是满足乘客的移动需求,至于‘载货’?要么另外叫卡车,要么就是给自己的小车后挂一个小拖车——如果要装的东西少,用不着这样,那就是车厢顶上有架子,行李绑在车顶。

至于后排座和后备箱,容量有限,应付野餐之类的出行还行,其他就不能做太多指望了(更别说,此时美国人钟爱的车型,如敞篷车,可能就是双座,连个后排都没有了)。

克里斯托弗问了丽莲大概有多少行李,然后肯定地说:“这不是问题,您的东西不算多,连拖车都不需要——我有一辆吉普车,完全够用了。”

吉普车在后世指的是一种车型,一般代指越野车,也算是suv的祖宗?毕竟这两种车型有太多相似之处了。不过suv没有越野车所强调的越野性能,由此则获得了更舒适的驾驶体验、更低的油耗等等。

不过在此时,‘吉普’更多还是一个品牌,只是这个品牌主要生产的就是军车转民用的一个车型罢了。

在四十年代,美军吉普大放异彩,通过战场扬名世界(这大概也是二战后,很多国家都会尝试生产自己的‘吉普’的原因,毕竟亲眼见证了这种车型的实用)。而在战争结束后,吉普也就顺势军转民,出现了民用吉普。

最初就是主打‘旅行’,毕竟一般的城市通勤也不需要私家车有多强的越野能力,更不需要那么大的车内空间(即使美国车普遍个头大,有‘美国大船’的说法)。

另外,大概就是一些农场主喜欢了。毕竟农场里没有柏油马路,耐造不挑路的吉普看着就很可靠——当然,这个方向需要与皮卡车这种早早主打农用车的车型竞争,但那是就是另一回事了,总归是能抢下一些市场份额的。

克里斯托弗有一辆吉普,倒不是为了视察名下连锁超市时方便,真要是纽约以外的优卖超市,他也只会乘坐飞机火车去看。而纽约及其周边,普通的汽车就够了。他之所以有一辆吉普,是为了和人去林区猎狐方便。

没错,就是‘猎狐’,这种听起来相当英国传统的娱乐活动,在此时的美国富豪阶层相当普及。某种程度上,也算是曾经‘宗主国’影响还在的体现?这个时候的美国人,很多还挺‘哈英’的,只是再没有几十年前那样舔了。

而再过几十年,英国人自己还很热爱猎狐,即使再动保影响力越来越大,猎狐活动不得不收紧时,也会想办法钻空子进行。至于美国人,对此已经不怎么在意了——美国富人也有会去猎狐的,只是这和非洲狩猎、建设小岛、玩游艇等,一众富豪游戏也没什么不同了。

“吉普车吗?那应该没问题。”丽莲点了点头,若有所思:“说到车,我最近在考虑要不要也买一辆。虽然我一般只在纽约,出租车足够应付交通需求了,但有属于自己的车总是更方便的,对吗?”

美国人的生活离不开汽车,这一点在当下已见端倪了。

战后,随着城市郊区化,大片的别墅住宅在郊区冒头,形成一个个小镇。这些小镇没有城市的肮脏、拥挤、吵闹,让中产阶级可以在这个城市土地十分金贵的时代享受独栋带院子的房子。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样一个个社区,大家可以选择和自己‘同类人’成为邻居!在这个‘隔离’已经不能持续,平权运动不断高涨的时代,这也是一种新隔离,给了很多人安全感呢。

这样唯一的缺点是,从居住的地方去城里工作的地方会距离比较远,而且缺少公共交通——缺少公共交通这一点,很难说是在汽车集团的影响下,统治阶层故意为之。实际上,住在郊区小镇的中产们,本来也不喜欢自己的社区是公共交通能触及到的部分。

这听起来很奇怪?然而这就是美国的现实。华夏人的观念,自己家处在交通线上是好事,往往意味着便利、升值之类。但在美国,这指向的则可能是另一种顾虑:那些走投无路的犯罪分子、流浪汉,也能通过公共交通来到这个社区!

这不只是破坏了大家搬进社区,要和不同肤色、阶层隔离的本意,更代表治安上的隐患!

总之,情况就是这样的情况,所以车就成了美国人的刚需。住在郊区小镇的打工人,如果没有车,根本不能生活。还有乡村居民,情况也是一样的,他们虽然工作生活都在乡村,可美国的乡村面积广大,没有车也很不方便(更不要说乡村居民也有进城需求)。

大概只有住在市内的城市居民才好一点?尤其是纽约这样的大都市,公共交通运行的还不错,在六十年代的当下这是不需要怀疑的。

不过,美国人对车的依赖只会越来越深,未来的美国人即使是城市居民,多数也要有辆车才能正常工作、生活了——这一方面是因为城市空心化,市内治安的恶化使得居民们外迁,而市内居民减少,财政也就不支持公共交通的顺畅运行了。

所以一些大城市里的打工人,即使是住市内公寓,也要有车。没有车的话,指望公共交通,可能就没法准时准点上班了。呃,如果城市有地铁可能会好一点?不过本来就不是所有城市都有地铁的,而且有地铁也不代表公寓就在地铁线上啊。

“买辆车是个不错的选择,美国人总要买辆车的。”克里斯托弗‘中规中矩’地赞同,然后像是想起什么,问道:“您有驾照吗?”

丽莲得意地说:“当然了!既然提到买车,当然是会开车、有驾照啦!我是来纽约后才去考驾照的……比想象中简单呢。”

克里斯托弗一般不会对丽莲‘指指点点’,一方面是性格使然,他本来就不是爹味很重的那种人(如果是这种人,丽莲也不可能和他约会)。另一方面,也是他很早就敏锐意识到,丽莲很不喜欢有人对她的选择指手画脚。

这和看到错误指出来还不太一样,就是居高临下地点评罢了。这样做哪怕没有恶意,也会让丽莲感觉到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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