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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第2页)

三是产区监管基础良好。开展了种苗检测和葡萄酒产品质量巡查工作。2012年以来,连续对产区发展用苗木开展病毒检测及专项整治活动,规范苗木繁育企业,从源头杜绝带毒苗木的流入。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了《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

产业融合发展,逐步推进

一是酒旅融合之势日趋形成。116家已建成的酒庄13以上具备旅游接待功能。目前,12家酒庄成为2A级、3A级、4A级旅游景点,产区酒庄年接待游客超过120万人次,贺兰山东麓产区荣获“世界十大最具潜力葡萄酒旅游产区”“全球葡萄酒旅游目的地”

称号,酒庄旅游成为宁夏全域旅游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二是葡萄酒社会化教育稳步开展。在闽宁镇成立了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教育学院,针对葡萄酒爱好者、从业者,编写了《中国葡萄酒侍酒与服务》初级、中级、高级教材,利用推介会、教育培训、展藤节、葡萄酒博览会等平台开展葡萄酒培训,在东南沿海城市布局建设了一批展示展销中心,拓展了葡萄酒+教育、金融、艺术、健康等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了葡萄酒产业综合效益。

三是增链补链开始发挥作用。产区有葡萄酒产业配套企业11家,包括种苗生产企业3家,酒标、发酵罐及配件加工企业1家、橡木塞加工企业1家。酒瓶、酒标、酿造设备、橡木桶、橡木塞、设备维护等产业链相关供应商、供应企业在银川均有办事处和代理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存在的问题

可用于发展的土地资源明显不足

2021年宁夏规划用5~10年时间,实现酿酒葡萄种植基地面积达到100万亩、葡萄酒产量达到3亿瓶(每瓶750毫升)的目标,而目前只有52。5万亩、1。3亿瓶,尚需47。5万亩土地资源、1。7亿瓶产能。依据自治区“三调”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可用于发展酿酒葡萄种植的土地资源明显不足,只能从规划区域61万亩草地、9万亩林地里调整,如果在土地利用政策上不突破、不调整,就难以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同时,现有的酿酒葡萄种植基地的亩产量不足300公斤,是法国波尔多产区亩产量的13左右,加上埋土、出土等机械化程度不高等,造成单瓶葡萄酒生产成本过高。

科研技术人才仍显不足

一是产业基础性研究不够深入。缺少耐寒耐旱的优质酿酒葡萄品种,酿酒葡萄种植农艺农机融合水平低、成本高,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土微生物制剂,产业废弃物利用率低,产区风土与品种酒种区划研究滞后,尚未形成具有产区特征和独特风格的主栽品种、酒种。

二是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能力不强。科研院所与酒庄(企业)在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上融合不够紧密,加上部分酒庄对科技与人才重视不够,以产业与企业需求为导向的技术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一些科技成果还停留在论文、专利阶段,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是产业人才支撑力不足。种苗检测、品种鉴别、有害生物监测预警、葡萄酒质量检验检测等平台与人才明显不足。缺乏能站在世界葡萄酒发展前沿、立足中国及宁夏产区实际、引领产业技术创新、具有卓越组织才能的领军人才;缺乏一批大师级与实操型的种植师、酿酒师、侍酒师、营销师以及葡萄酒文化传播推广方面的专业人才。

品牌市场宣传不到位

一是产区品牌知名度较高,但产品品牌知名度一般。近20年间,国外葡萄酒产区及酒庄在中国开展了一系列葡萄酒教育及文化推广活动,使得大量进口葡萄酒涌入中国市场,在国内消费者中形成了“国产葡萄酒品质不如进口葡萄酒”的刻板印象,消费者对国产葡萄酒品牌知之甚少。加上国内酒庄随意更换酒标,酒标设计缺乏创意、使用缺乏延续性,致使国产葡萄酒缺乏辨识度。葡萄酒质量分级制度与产品定价机制不完善,消费者难以选择合适的葡萄酒产品。

二是品牌宣传创新不够,投入不足。产区采用的宣传载体、宣传方式、宣传手段等在适应市场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同时,缺乏主体鲜明的广告语,宣传投入也不足,无法掌握舆论话语权。调研发现,75%的酒庄缺乏品牌宣传人员和手段,也没有品牌培育计划与方案。

三是市场营销问题突出,葡萄酒与文化旅游资源融合度低。调研发现,68%的酒庄缺少专业营销队伍,营销渠道单一,经营中存在重生产、轻销售、销售投入不足等问题。各类葡萄酒展览展销活动,受众过于单一,大众消费者参与度低。产区葡萄酒与文化旅游资源融合度低,还未形成“葡萄酒+吃喝玩游购娱”链条式闭环,葡萄酒观光体验产品和项目单一,葡萄酒旅游重游率低。精准营销方面,信息化、数字化营销存在短板,缺少对消费群体组成结构、口感偏好、消费习惯、酒旅融合等方面进行营销数据分析研究的专业团队,无法精准指导酒庄制定葡萄酒营销策略。

基础设施不完善

一是产区集中连片的葡萄种植格局未形成。沿山110国道以西尚有大片土地还在种玉米,发展区土地碎片化,导致水、电、路、林、气、环保、文旅等基础设施难以配套到位。在用水方面,尚未建立用水指标分配保障机制,用水指标配额不足、供需不匹配,缺乏相关落实措施。沿贺兰山区域地下水井逐步关停,部分区域配套黄河供水工程尚未跟上。酒庄建设了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但排水季节性强、排量有限,设施运行成本高,效果不好。有的酒庄供热系统缺位,影响生产、生活及旅游发展。

二是产区内道路、通信及其标识不完善。受建设资金影响,产区内主干道路、酒庄与旅游点连接线、观光旅游线路尚未完全建立,缺少线路标牌标识。产区通信覆盖范围内,由于基站少,信号弱,酒庄日常办公受到一定影响。近70%的酒庄没有规范的网站,消费者很难通过网络了解酒庄及产品,不能很好地宣传推广自身品牌。

相关政策不健全

一是土地及相关政策不完善。企业投资建设基地与酒庄后,有收益得5年以后,回报期最少在15年以上,目前酒庄面临土地承包到期、土地确权涉及部门多且难协调导致审批缓慢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酒庄扩大投入与持续发展的信心,影响融资贷款。

二是扶持政策精准引导力、持续力不够。奖励补助政策不完善,持续性不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是产区建设的基础。一般新建1亩葡萄园,3年后结果,最低投资在1。5万元以上。调研发现,自建葡萄园面积大的酒庄都表示生产资金不足、融资困难,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近20万亩7年以上葡萄园由于有机肥施入不足、保存株数少、架行不合理等,亩产量不足200公斤,需要政策引导改造升级;有近70%的酒庄受疫情影响销量不好;缺乏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开发、优新品种推广、市场营销推介等方面的精准引导政策。

三是中小酒庄融资难、融资贵。酒庄在发展过程中融资需求大,目前融资渠道仅限于担保贷款、引导基金等。作为酒庄主要资产的土地确权和葡萄园葡萄酒价值评估比较难,商业银行贷款抵押手续繁杂,且大多是一年期贷款,缺乏3~5年期的金融产品。缺乏与之相配套的金融、信用担保、风险基金等方面的政策保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酒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发展对策与建议

培育领军企业,高起点打造酒庄集群企业是产区发展的主体,培养和壮大酒庄(企业)是确保宁夏葡萄酒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保障。自治区与主产市县(区)要积极优化营商环境,通过项目攻坚、专项帮扶、筑巢引凤、金融赋能,加快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带动力强的领军企业。

一是加强有限资源整合。宁夏适合酿酒葡萄种植的土地资源最多150万亩,未来最大产量也就5亿~6亿瓶(每瓶750毫升),通过品牌、金融、人才等杠杆支持酒庄(企业)探索建立“强强联合”“强弱联合”等多种联合体,整合产区土地、种植、加工、销售、人才、设备、服务等资源和力量,抱团发展,做大企业规模,做响产品品牌。

二是推动大、中、小酒庄集群化发展。坚持酒庄基地一体化发展,引导企业通过拍卖、入股、租赁、托管、流转或订单等形式开展一体化经营,实现产能与基地面积相匹配,构建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签订长期用工协议等措施,让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增加收入。指导新进入的企业做好市场和产地调研分析,定位好产品和规模,从适度规模与差异化产品起步,逐步发展壮大。支持具备规模性发展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具备条件的酒庄(企业)上市发展,积极培育规上酒庄(企业),发挥其对产区的引领作用。

支持大、中、小酒庄协同发展,确保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集群化布局。

三是培育全产业链新动能。引导酒庄(企业)优化葡萄酒生产链,围绕葡萄酒产业所需机械装备、酵母、酒瓶、酒标、酒塞、橡木桶、包装物等,引进培育相关制造、物流企业,完善供应链,增强配套供应能力。支持企业做足葡萄籽油、皮渣等深加工文章,加快推进葡萄酒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创新开发医药、保健、美容、食品、环保等领域的功能性产品,培育关联企业,提升产业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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