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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附属设施(第1页)

长城附属设施

长城是一个庞大的体系,由长城墙体、烽火台、城堡、关隘等附属设施共同构成。

明代长城的附属设施包括有烽燧(烽火台)、天田、羊马墙、陷马坑、壕堑、城堡以及加工场等。长城的附属设施虽然在空间上不与长城墙体相连,不过从军事角度来看,却与长城墙体密切相关,它们与长城一起构成了复杂的军事防御体系。

守卫长城需要大量士兵,除了战时紧急状态,士兵平时居住在城堡或营地中。屯军城堡属于军城,与一般的州城、县城有所不同。出于军事需要,军城或营地应靠接近长城,或距长城不远,遇有紧急情况可以快速登城。一般而言,军城比州城、县城的规模小一些。明代的军城有镇城、路城和堡城之别,规模大小不同。镇城(如花马池城)、路城(如兴武营城)为军事常驻之地,一般士兵平日多住在堡城(如高平堡、英雄堡等)之中,因而堡城的数量最多。

明代长城沿线上修建的军城数量最多,远远超过前代。明代军城按级别分为2种:级别高、规模大的称作“城”;级别低、规模小的称作“堡”。今宁夏境内有许多称作“堡”的地名,基本上全是明代遗留下来的。

明朝在全国设置的“九边军镇”中,宁夏镇因镇治设于宁夏城而得名。宁夏城既是宁夏镇的驻所,又是庆王朱栴的王府所在地,规模比较大。宁夏镇官兵的数量在明代不同时期有很大变化。史载,嘉靖十九年(1540),宁夏镇兵员为32714人,隆庆三年(1569)宁夏镇兵员为37837人,其后又增加到71639人,崇祯时,宁夏镇的兵员仅为25167人。

宁夏镇共有城堡38座。在修筑城堡时,大多数城堡附近尚无居民,于是有的城堡就以筑堡人的名字命名,如吴忠堡、习岗堡等。宁夏镇的城堡大多是土城墙,只有特别重要的城堡才用砖包墙(如花马池、兴武营),这是宁夏镇城堡常见的特点。

宁夏镇境内长城分为5路,各路城堡不同。东路参将驻花马池城。

城址最初设在长城以外北大池盐湖以北,天顺年间(1457—1464)朝廷诏令在长城以南另筑新城,即今盐池县城,周长7里。东路共有城堡8座,其中铁柱泉堡为兵部左侍郎、三边总制刘天和所筑,周长4里。兴武营城周长3里,土墙包砖。

长城墙体外部,每隔一段距离便要修筑一个向外突出的立面平台,平台上可以站立守城士兵,多角度射击冲到城墙下的敌人。这种突出到墙体以外的平台叫“马面”,今人称其为城垛。

明三边总制杨一清曾向朝廷提出,宁夏河东边墙(今盐池县境内的长城)的每个敌台上都要修建暖铺一间,“敌台九百间,暖铺九百间,每间用五人守之”。杨一清所称的敌台,实际上就是长城上的马面。所谓暖铺,就是在马面上修筑的遮风避雨的小屋。在长城上修筑暖铺,见于宁夏河东墙和北京门头沟边墙。

长城墙体顶部的内外两侧都筑有矮墙,用以保护城墙上执行军事任务的士兵,或防止士兵不慎跌下城墙。这种矮墙有好几种称谓。墙体外侧的矮墙,在古代称作睥睨,或俾倪、陴睨,又称作女墙。而睥睨,在古代也被称作雉堞。女墙上方的缺口是用于观察敌情而设的。在古代多称为女口,后人多称为垛口。

明代长城外侧女墙上往往留有观测孔,对于守城士兵而言,从墙孔观测要比在垛口上观测更安全。明代长城的外侧女墙上还留有比较大的孔洞,便于射击敌人和放滚木礌石,也称作礌石孔。礌石孔多设在女墙下部,与墙顶和马道比较接近的地方。

马道有2种:一种修筑于长城城墙内侧,是一种比较长的斜坡道,有的做成阶梯状,便于士兵登城以及运送军械武器和食物,俗称马道;另一种在长城墙体顶部,即内、外女墙中间留下的走道,随地势起伏,有的地方平缓易行,有的地方陡峭,用青砖或石块砌成阶梯状,这种人行道也被称作马道。

长城的要害处是城门。在城门上方多建有城楼,但是城上之楼不限于城门处,在城的四角也建有楼台,称作角楼。在城墙马面处,有时也设有楼台,称作战棚或敌楼。《武经总要》载:“凡城上皆有女墙,每十步及马面,皆上设敌棚、敌团、敌楼。”战棚是敌楼的另一种称谓。

战棚比较简陋,不及城楼高大雄伟,敌楼又称堞楼。

关于战棚的结构,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有如下记载:“边城守具中有战棚,以长木抗于女墙之上,大体类敌楼。可以离合,设之顷刻就,以备仓促城楼摧坏或无楼处受攻,则急张战棚以临之。”

长城墙体绵长,只靠关门或关城出入人马难以满足需要,也极不方便。

于是,为了满足军事和民众的需要,在长城墙体上又设置了许多狭小的便门。这种小便门被称作暗门。暗门主要用于军事需要,其设置比较隐蔽,不易被敌人发现。暗门之名由此而来。暗门多用于战争紧急之时的出兵之用,故而又称作警门。

长城关下也设暗门,门外设市场,各民族民众每月交易3次。《明穆宗实录》隆庆三年载:“套虏绰力兔小黄台吉等纠众沿河东岸驻牧,声言欲渡河抄掠宁夏。总兵雷龙等督兵由兴武营暗门出边,至敖忽洞前袭虏营,破之,斩首一百一十二级,夺马七十六匹及夷器千余。”

另据《中卫县志》记载,明代长城在中卫县城东南也设有暗门:“暗门,南临河岸,北接沙山,东距县城三下里。暗门以西,旧为蒙古游牧之所。”

烽燧含有2个意思。烽指烟火,燧指守烽火。后世将烽燧又称作烽火台、墩台、边台。中国古人巧妙地利用火光传递边防军事信息。明代的烽燧遗址,以长城沿线最多。今盐池境内也遍布明代烽燧,大多保存较为完好。

在烽火台上如何放信号?根据出土实物推测,大致的方法是先在烽火台上立5根木柱,木柱的四周又以木柱支撑,防止其倾倒。然后在5根木柱中的一根最上端凿一孔,穿“桔槔”。夜间点燃草束,即古代所称的“举烽”。草束点燃举起,为的是相邻的烽火台能够清楚地看见火光。

在烽火台上面一般还要挖几个4尺见方的水坑,用于白昼发烟。将草束点燃后放入水坑之中,并将水坑盖上盖子,便有黑烟逸出,作为信号传递给相邻的烽火台。

明长城上的烽燧,也以烟、火传递敌情、报警。不过这时科学技术有了进步,除以柴草为燃料外,又加上了助燃剂,加上硫黄、硝石后,可以延长燃烧时间,使烟、火更加浓烈、持久。并且在燃放烟火时,还要以擂战鼓作为辅助。明代在放烟、火的同时,还要鸣炮报警。敌人在百人左右,放1烟1炮;500人左右,放2烟2炮;千人左右,放2烟2炮;5000人左右,放4烟4炮;1万人以上,放5烟5炮。

明代,随着对长城防御工程的高度重视和火器的大量使用,烽火台的建筑和制式也有所改进,“各处烟墩务增筑高厚,上贮五月粮及柴薪药弩,墩旁开井,井外围墙与墩平,外望如一重门”。很多烽火台改为砖包砌,更坚固,台距也缩短,有的墩旁开井,墩四周有围墙。

烽燧守护人员也称为墩军,朝廷也有具体规定。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巡按黄洪毗上疏:“乞敕兵部咨行宣大山西巡抚衙门委官相勘,各路建设墩台连属内地,使东西毕达。有军处,每墩拨军五名住居,其下架炮传烽,无军处佥居民五名,免其差役,有警时给以口粮,一体传报。

其墩须高广其制,上盖平房二间,周以女墙,置以军器、炮药。”

明代《深沟儿墩碑》载:“墩军五名:丁某妻王氏,丁海妻刘氏,李良妻陶氏,刘通妻董氏,马名妻石氏。火器:钩头炮一个,线枪一杆,火药火线全。器械:军每人弓一张,刀一把,箭三十支,军旗一面,梆铃一副,软梯一架,柴碓五座,烟皂五座,礌石二十碓。家具:锅五口,缸五只,碗十个,筷十双,鸡犬狼粪全。”这样的记载,可谓详尽。

从上述相关史料来看,一般担任墩军的都是正规军士的妻子,也许正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使低级军士能够多领一份月供,一家妻小能够勉强度日,也可见明代军户家庭的艰辛与无奈。

(撰稿:党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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